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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□畢舸
  中國政府網12月22日全文公佈《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》,該條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。此前外界將“以人查房”作為不動產登記的主要看點,認為一旦執行,官員瞞報登記資產信息等情況將被剎車。但現在看來,“以人查房”短期內並不能實現。《暫行條例》全文都沒有提到“以人查房”。(本報今日4版)
  《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》公佈,顯然意味著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進入了實質性的快車道。實際上,不動產登記哪怕沒有“以人查房”的輿論期待,其意義也很重大。業內普遍認為,房地產稅擴圍是不動產統一登記加速落地的一個重要原因。兩個月前閉幕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,加快房地產稅立法,加快財稅體制改革等都表明,房地產稅擴圍已箭在弦上。而不動產統一登記和房地產稅擴圍之間存在內在邏輯關係,前者是後者的技術準備和支撐條件。
  不僅如此,不動產統一登記還有利於相關部門掌握全國不動產的數量、類別、分佈狀況及產權情況,為房地產市場的管理和調控決策打下基礎。
  雖然是《暫行條例》,但既然進入正式實施階段,相關部門必須拿出更大的勇氣和魄力,去推動改革加速,打破以往的積弊,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關鍵在落實。據瞭解,目前,我國的不動產登記分散在多個部門。如建設用地使用權和集體土地所有權等由國土資源部門登記,房屋所有權等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登記,林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由林業部門登記,水面、灘塗的養殖使用權由漁業部門登記,海域使用權則由海洋部門登記。雖然中央已經明確了國土資源部負責初期的不動產登記職責,但僅僅依靠國土資源部能否突破其他職能部門不肯放手的羈絆,從而確保相關不動產信息真實、透明地回歸到一個平臺,顯然國土資源部面臨的挑戰頗多。
  就此而言,不動產登記的統一背後涉及多方面因素的掣肘,逐步減少其中的部門職責交叉和分散,平衡各方利益,明確任務分工,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,明確進度時間表和問責機制,從而推動其他職能部門配合國土資源部完成“摸底”,將明顯有利於暫行條例的貫徹執行。
  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有了時間表,也有了路線圖,現在更有了協調機制,剩下需要做的是堅定不移地落實下去,對之前的行業利益、部門利益“動真格”。而能否堅持這種剋服阻力的勇氣,恰恰正是這項重要改革能否最終成功的關鍵所在。
  (原標題:不動產統一登記關鍵在落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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